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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草广告不断“变脸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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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烟草广告不断“变脸” |
| 文章来源:不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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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控烟力度与国际公约尚有距离
本报讯(记者魏萍)全球第一部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法——《
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即将在今年内生效,作为签约国的我国将迎
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?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日前邀请国内外知名控烟
专家聚首北京,就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履行实践公约条款、控制烟草危
害进行探讨。有关专家指出,我国在执行法律法规、控制烟草广告、
减少未成年人吸烟等方面还存在相当的差距,需要加紧努力履行公约
要求。
专家指出,和框架公约的条款相比,我国的广告法基本对烟草广
告有明确的限制,不足的是没有对促销活动和露天广告的限定。值得
关注的是,随着新技术的发展,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,烟草广告正
以新的形式发生,因此,我国有必要修改广告法以禁止新形式的烟草
广告。
专家认为,我国目前烟草包装中,健康警语的面积和内容与公约
要求有较大差异。我国目前烟草包装中的健康警语是千篇一律的“吸
烟有害健康”,且所占面积太小并标在不明显处。专家特别指出,公
约对中国最大的挑战不仅在于具体的法律条文,更在于如何贯彻法律
精神,例如加强法律法规建设,维护法律的权威,做到有法可依、有
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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